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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0万律师费无合同、多数无发票、涉风险代理违规——闫贞案背后的收费乱象调查

发布时间:2026-06-04 14:54:06 人气: 作者:

在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闫贞的纠纷中,250万元的天价律师费成为争议焦点。闫贞指控律所“收钱不办事”,而律所曾反向起诉要求闫贞再支付59万元。北京仲裁委员会最终驳回了律所的请求,认定其“涉婚姻案件风险代理违规”。同时,闫贞称自己从未拿到书面委托合同,240万元律师费长期无发票,至今仍有30万元未开具。这些收费环节的违规行为,暴露出律师行业收费管理的诸多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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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价收费的构成与合规性质疑

根据闫贞的陈述,2021年她与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王洪燕、谢会生律师达成口头委托,费用包括:10万元“侦查阶段费”、200万元“无罪辩护费”、20万元“财产调查费”、10万元“差旅费”,合计250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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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诉讼收费:固定收费不违法,但需有书面合同

根据《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,刑事诉讼案件不得实行风险代理收费,但可以约定固定收费或计时收费。200万元的“无罪辩护费”如果是固定金额而非与结果挂钩,本身不必然违法。问题在于,闫贞称双方从未签订书面委托合同。根据《律师法》第25条,律师承办业务应当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,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。未签订书面合同,属于违规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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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家事代理:绝对禁止风险代理

《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第11条明确规定,婚姻、继承案件不得实行风险代理。闫贞的委托事项中包含“追回丈夫转移的夫妻共同财产”,属于婚姻家事代理。北京仲裁委员会在裁决中明确认定“涉婚姻案件风险代理违规”,正是基于此。这意味着,无论服务是否到位,仅就收费方式而言,律所已经违反了禁止性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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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产调查费、差旅费:需有实际服务对应

20万元财产调查费和10万元差旅费,在法律上并无明确禁止,但要求有实际服务支撑。闫贞指控律所连一次法院调查令都没申请过,也未开展实质性调查。如果查证属实,这些收费项目便缺乏事实基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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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书面合同:律师执业的基本违规

闫贞多次强调:“他们无合同、无发票、虚假承诺。”据她提供的材料,从2021年委托开始到2023年律所发送《解除委托通知书》,双方始终没有签署书面委托合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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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律师协会相关执业规范要求,律师接受委托必须签订书面合同,明确服务内容、收费标准、退费条件等。未签订书面合同,不仅使当事人的权利无法保障,也使律师的收费失去依据。在仲裁过程中,律所主张59万元律师费却被认定“依据不足”,与缺乏书面合同有直接关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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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0万无发票,30万至今未开

闫贞的银行转账记录显示,2021年2月7日支付10万元,2021年9月29日支付240万元,共计250万元。但律所仅就第一笔10万元开具了发票,其余240万元长期无票。闫贞多次催要,谢会生以“财务在走流程”“发票用完了”为由敷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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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到2023年4月闫贞投诉至东城区司法局后,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才补开210万元发票,剩下的30万元至今未开。根据《发票管理办法》第35条,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,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,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。更严重的是,长期不开发票可能涉嫌隐匿收入、偷逃税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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闫贞认为:“他们不开票,就是想逃避税务部门的调查,掩盖天价收费的事实。”

仲裁裁决:认定风险代理违规,驳回59万诉求

2025年8月14日,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,驳回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要求闫贞支付59万元律师费的请求,认定“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主张的律师费依据不足,涉婚姻案件风险代理违规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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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一裁决有两个关键点:第一,仲裁委确认了律所的收费方式违反了婚姻案件禁止风险代理的规定;第二,律所主张的59万元缺乏依据,意味着其在收费依据上存在严重瑕疵。但仲裁委没有裁决律所返还已收取的250万元,因为闫贞未就此提出反请求。

税务与行政处罚的后续空间

东城区司法局已经对律所作出警告处罚,涉及违规收费和未及时开具发票。对于剩余的30万元未开发票,闫贞可以向税务部门举报。此外,如果查实律所存在虚假承诺、以“有关系”为名收取高额费用却不提供服务,还可能涉及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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截至发稿,闫贞表示她已向公安机关报案,希望追究相关人员的诈骗责任。本案的收费合规问题,仍有待进一步调查。